慕克里兹不能借用敦拉萨的权威来为自已要求关闭华、淡小辩护,因为他已经违反敦拉萨的“敏感”课题

巫青团长候选人拿督慕克里兹目前宣称,他指废除国民学校及母语学校的双源流制,以单一制取而代之是唯一阻止种族两极化途径的建议,只是向第2任首相敦拉萨看齐。 然而,慕克里兹应了解,在1971年修改宪法,以将建议关闭华小及淡小的言论列为一项煽动罪行的,就是敦拉萨本身。 巫青团长兼教育部长拿督斯希山慕丁挺身替慕克里兹辩护说,後者的呼吁(暗示关闭华、淡小)並不煽动。 这种言论出自希山之口不让人感到意外,但教长应了解,他不能篡夺总检察长及司法体系的功能与权力,而推翻明显存在法律案例,即关闭华、淡小1971年修宪後的4大不能触及的敏感课题之一,质疑者将犯下煽动罪行,即使在国会内提出这4大课题也没享有免控权。 我不主张以煽动法令提控慕克里兹,使他在被判罪名成立而被罚款2000令吉或入狱超过1年後,失去尤崙区国会议员资格及不得担任任何政党或社团职位5年,但他应了解,他质疑敦拉萨在1971年出任我国第2任首相时禁止质疑的4大课题之一,他已违反了宪法。 然而,警方的双重标准做法引起国人的公愤,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提到马来人支配论时,儘管与煽动没有甚麽牵连,即马上被警方传招调查,警方却对慕克里兹视若无睹。 慕克里兹不必自辩不曾呼吁关闭华、淡小,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如果他的建议获得落实,现有的华、淡小将无法存在。 慕克里兹应为本身犯错道歉,同时承认他不能借拉萨的权威来自辩,因为他已违反由敦拉萨本身推动的1971年修正的宪法条款。